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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公務員考試—2021年省考報考人員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文章來源:163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編輯者:admin時間:2021-02-21 10:05閱讀:

2021年貴州公務員考試招錄報考人員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二十條規(guī)定:“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法官助理職位的,不得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zhí)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中明確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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